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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鑫汇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谢荣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相关公告:《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3-103)、《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4)、《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5)、《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6)、《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8)、《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及监
事的薪酬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
号: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迅电子”)
近年来经营未达预期,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拟以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价格
将持有的新迅电子 70.00%股权全部转让予山江林,同时终止原拟对新迅电子的
增资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迅电子股权,新迅电子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编号: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编号:2023-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