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海希通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辰隆数字)2023-06-16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希通讯
股票代码:831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28 号(高清传媒大厦) 楼 206-
27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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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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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8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一、备查文件............................................................ 14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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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海希通讯 指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 指 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辰隆控股 指 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周彤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的上市公司 27,953,818 股股份。
辰隆数字与周彤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签署的《周彤、LI
《股份转让协议》 指 TONG 与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
《格式准则 55 号》 指
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北交所、交易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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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28 号(高清传媒大厦)2 楼
注册地址
206-27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凯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25W47PXQ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4 月 28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经营范围
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
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0512-6652700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
况,非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辰隆控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 100%股权,
为辰隆数字的控股股东,王小刚先生直接持有辰隆控股 60.89%的股权,实际控
制辰隆控股 99.39%的股权,为辰隆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小刚先生通
过辰隆控股控制辰隆数字 100%股权,为辰隆数字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结构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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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王小刚与王凯系兄弟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如下: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国籍
处任职情况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 凯 男 执行董事、总经理 1305821991****** 中国 否
王小刚 男 监事 1322021980****** 中国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
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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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认可以及
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进行的战略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碳化硅、储能
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开始布局,本次受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上市公司积极
推进碳化硅模组模块、新能源相关产品等业务,并将为上市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和
落地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决定是否
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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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3 年 6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辰隆数字与周彤、LI TONG 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辰隆数字以 8.30 元/股的协议价格受让周彤持有的上市公司
27,953,8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3%,转让对价为 232,016,689.4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27,953,818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3%。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一(转让方):周彤
甲方二:LI TONG
乙方(受让方):辰隆数字
签订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
2、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股份转让及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一所持有的海希通讯 27,953,818 股股份(占海
希通讯股份总数的 19.93%)。
(2)转让价格与转让价款的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8.30 元/股,股份转让款共计 232,016,689.40
元,应由乙方分为以下三期支付:
①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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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股份转让款金额为 7,000 万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标的股份解除
限售公告已发布(以孰晚之日为准)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至甲方一的收款账户。
②第二期股份转让款
第二期股份转让款金额为 7,000 万元,乙方应于全部标的股份经中登公司过
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一的收款账户。
③第三期股份转让款
第三期股份转让款金额为 92,016,689.40 元,乙方应于全部标的股份经中登
公司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的 60 日内支付至甲方一的收款账户。
④甲方应基于中国税收相关规定或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自行或通过代扣代缴
方式完成甲方缴纳其所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3)交易所合法性确认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标的股份解除限售公告已发布(以孰晚之日为准)之
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合法性确认事项的书面申请,乙
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4)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甲方应于收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之日且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
见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起 15 日内向中登公司提交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的
书面申请,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自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之日成立,待标的股份解除限售公告发布当日或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
十个工作日(以孰早之日为准)正式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限售期已满,目前已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预计 2023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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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1 日解除限售。
本次转让协议的签署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会审议
通过。
关于股份转让的权益变动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以及在中
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
除前述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业
绩承诺等特殊条款,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
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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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交易海希通讯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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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持有标的公司 19.93%股,将成为持股 5%以上
股东,将履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的相关承诺。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完整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投资、施加重大影
响或担任董监高的企业、实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
实体将尽可能避免和海希通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海希通讯的资金或要求海希通讯为其提
供违规担保。
(2)在不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海希通讯章程相抵触的前提下,若
有与海希通讯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海希通讯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且在交易时确
保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不通过与海希通讯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任何有损海希通讯和海希通讯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易。
(3)在作为海希通讯的股东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占用海希通讯的资金、资产,不滥用股东的权利侵占海希通讯的资金、资产。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希
通讯相同、相似或在业务上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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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海希通讯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海希通讯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海希通讯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立即
通知海希通讯,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海希通讯;
(3)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海希通讯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与海希通讯相同、相似或在业务上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或拥有与海希通讯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的权益;
(4)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海希通讯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若信息披露
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海希通讯构成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
及时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5)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海希通讯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促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实体履行本承诺中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相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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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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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松江区
公司
股票简称 海希通讯 股票代码 831305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南天成路 28 号(高清传
称 注册地
媒大厦)2 楼 206-27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种类: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种类: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27,953,818 股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变动比例:19.93%
数量及变动比例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决定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继续增持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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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不适用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不适用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限售期已满,目前已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于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预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计 2023 年 6 月 21 日解除限售。
进展情况
关于股份转让的权益变动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以及在
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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