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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安洁:涉及诉讼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3-03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传票的日期:2023 年 5 月 1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5 月 1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卫莹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田海元、山东九州天衡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白钢林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确定、不确定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魏延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田海元、山东九州天衡律师事务所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9 年 7 月 1 日,第三人取得了中牟县部分城区及 11 处乡镇的保洁服务项
目的承包权,与被告签订了《中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保洁项目合同》,合
同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同总金额 58,901,799.00 元,
服务费每 2 个月结算一次。
    合同签订后,第三人根据合同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即本案
原告),原、被告及第三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履行
该合同,原告与第三人对原合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权利义务不变。前述
合同到期后,原被告又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签订了项目服务合
同,合同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2022 年 2 月 25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解除《中牟县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全域保洁项目合同》,确认被告自 2020 年 10 月-2021 年 11 月的欠款
总额为 62,099,638.77 元,并约定了欠款支付计划。2022 年 9 月 5 日,双方对
被告欠付的 2022 年 1-2 月服务费 5,450,167.41 元以《中牟县农村人居环境全域
保洁 2022 年 1-2 月未付服务费确认书》进行了确认。
    《协议》签订后,被告未按照欠款支付计划履行资金支付义务,公司为维护
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司认为,由于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致使公司协议目的
不能实现,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特提起诉讼。
    1.请求被告支付拖欠的保洁服务费 63,251,846.88 元;
    2.要求被告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63,251,846.88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牟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件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开庭审理,案件号:(2023)豫 0122 民初 5733 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件尚未开庭,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
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金额占公司 2022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12.85%。截止本公告披露
之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视本案最
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民事诉状》;
    (二)中牟县人民法院送达的编号为(2023)豫0122民初5733号传票。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