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晟信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2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 发
行普通股 1,453.0435 万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6.8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9,880.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33.17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2.10 万元,
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
募集资金用 划投资总额
序号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3)=
途 (调整后)
(2) (2)/
(1)
(1)
志晟信息、
智慧城市行
1 君晟合众、 7,951.69 3,986.71 50.14%
业应用研发
山东思晟
志晟信息、
智慧城市联
2 君晟合众、 1,963.58 680.34 34.65%
合实验室
山东思晟
合计 - - 9,915.27 4,667.05 47.07%
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河北志晟信
张家口银行廊坊开发
息技术股份 1200522131560001076 56,073,189.38
区支行
有限公司
合计 - - 56,073,189.38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前期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可预先投入的资金较为有
限,同时受前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日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本次会议召开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