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晟信息: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10-17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1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171 志晟信息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28 号志晟信息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拟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穆志刚先生、林琦先生、张翼先生、周
双旺先生、袁杰女士、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述候选人不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拟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春和先生、王传顺先生、李小蓉女士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此外,根据独
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春和先生任期至 2026 年 9 月 2 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2.1 审议《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审议《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审议《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拟
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股东提名张会龙先生、蔡冬
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
案:
3.1 审议《关于选举张会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 审议《关于选举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任职事项的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税前)。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登记变更手续等相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人
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14:30-15: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28 号志晟信息大厦三楼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成灵灵 联系电话:0316-5123333-8015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友谊路 128 号志晟信息大厦 邮政编码:065000
传真:0316-5123333-8068
(二)会议费用:此次会议全部交通、食宿费用由股东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