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晟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10-17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4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向我二人提供
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会议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解了公司董事
会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之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二人就此次董事会会议中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情况中,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情况中,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综述,我二人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亚梅、王春和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