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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志晟信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8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28 号志晟信息大厦三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穆志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8,846,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8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49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穆志刚先生、
林琦先生、张翼先生、周双旺先生、袁杰女士、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
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春和先生、王传顺先生、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此外,根据独立董事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春和先生任期至 2026 年 9 月 2 日止。本次股东
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2.1 审议《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审议《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审议《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任期三年。公司股东提名张会龙先生、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3.1 审议《关于选举张会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 审议《关于选举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
 1.1                                       68,846,335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1.2                                       68,846,335        100%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1.3                                       68,846,335        100%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68,846,335        100%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董
 1.5                                       68,846,335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
 1.6                                       68,846,335          10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
   2.1                                     68,846,335          100%          当选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
   2.2                                     68,846,335          100%          当选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
   2.3                                     68,846,335          100%          当选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关于选举张会龙先生为第四届
  3.1                                      68,846,335        100%            当选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蔡冬梅女士为第四届
  3.2                                      68,846,335        100%            当选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任职事项的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
止,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税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河北志晟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登记变更手续等相
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8,846,3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得票数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穆志刚先生为第四届
  1.1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琦先生为第四届董
  1.2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翼先生为第四届董
  1.3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袁杰女士为第四届董
  1.4                                        0            0%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双旺先生为第四届
  1.5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魏秀忠先生为第四届
  1.6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春和先生为第四届
  2.1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传顺先生为第四届
  2.2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
  2.3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万成、李彦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穆志刚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林琦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张翼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袁杰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周双旺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魏秀忠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独立董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王春和               任职                                      审议通过
           事                  月3日           股东大会
         独立董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王传顺               任职                                      审议通过
           事                  月3日           股东大会

         独立董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李小蓉               任职                                      审议通过
           事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张会龙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蔡冬梅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