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梓橦宫: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3-047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169,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72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对董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 2023 年的工作进行
了战略性布局,形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对监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 2023 年的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
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 2023 年度公司发展目标
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 2023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的专项审计说
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2023 年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169,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公司 2022 5,933,794 99.9916% 500 0.0084% 0 0%
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祁冬、霍云消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