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锦波生物: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7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公司九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唐梦华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
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552,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唐梦华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办理上述事
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与会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告编号:2023-09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4)、《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95)、《对外担保制度》(公告编号:2023-09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9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2.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3《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4《对外担保制度》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5《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43,552,2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利润
分配管
2.5 255,122 99.84% 400 0.16% 0 0%
理 制
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鹏、任巧霞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