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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立方控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1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杭州立方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
21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
行股数 1,667.5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23.075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72.25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3〕573 号”及“天健验〔2023〕658 号”验
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预计的原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
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拟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9,697.27     14,500.00      7,00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33.00      5,000.00      1,000.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      7,000.00      2,572.2536
               合计                61,530.27     26,500.00     10,572.2536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进行的调整,调整不会对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
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立方控股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
保荐机构对立方控股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