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立方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2-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为杭
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立方控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立方控股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1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50.50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3.1671 万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67.332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3 号)。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获授权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
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立方控股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
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
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立方控股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7.69 元/股,在初始发


                                      1
行规模 1,450.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5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667.50 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
至 9,224.3236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8.08%。发行人由此增加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575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45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
集资金总额 11,150.5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23.07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250.821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72.2536 万
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述募集
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
具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
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涉及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9,697.27       14,500.00      7,00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33.00        5,000.00      1,000.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        7,000.00      2,572.2536
                合计                    61,530.27       26,500.00     10,572.2536


       上述调整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会议审议通过。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金额 1,305,02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自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
              项目名称
号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金金额
1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30.50                    130.5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
              合计                                130.50                    130.50


      根据《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
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50.82 万元(不含税),其中承
销费用 1,092.31 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69.62 万元,本次拟置换 569.6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发行费用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82.31               190.00           19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581.70                221.70           221.70
          律师费用                   288.49                 66.04            66.04
       信息披露费用                   28.30                 28.30            28.30
       文件制作费用                   62.74                 62.74            62.7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7.29                  0.85             0.85
           合计                     2,250.82               569.62           569.62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3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50 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9.62 万元
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
9966 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
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建航                胡家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