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立方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3-12-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立方控股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1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50.50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3.1671 万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67.332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3 号)。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获授权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
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立方控股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
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

                                      1
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立方控股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7.69 元/股,在初始发
行规模 1,450.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5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667.50 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
至 9,224.3236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8.08%。发行人由此增加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575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45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
集资金总额 11,150.5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23.07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250.821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72.2536 万
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述募集
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
具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
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9,697.27       14,500.00        7,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33.00        5,000.00        1,0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        7,000.00        2,572.25
               合计                    61,530.27       26,500.00       10,572.25


                                       2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金额。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立方控股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
保荐机构对立方控股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建航                胡家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