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立方控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3-12-12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 第 8 页
(四)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9-10 页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966 号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立方控股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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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方
控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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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5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7.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150.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115.05 万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035.4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68.12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9,067.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3 号)。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7.69 元,在初始发行规模 1,450.00 万股的基础上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50 万股,对应增加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58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7.65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8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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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
39,697.27 14,500.00 滨发改金融〔2022〕022 号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33.00 5,000.00 滨发改金融〔2022〕021 号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 7,000.00
合 计 61,530.27 26,500.00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72.25 万元(含超额配售),低于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6,500.00 万元,公司后续拟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305,02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比例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
39,697.27 130.50 0.33% 130.50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33.00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
合 计 61,530.27 130.50 0.21% 130.5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569.62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282.31 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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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 581.70 221.70
律师费用 288.49 66.04
信息披露费用 28.30 28.30
文件制作费用 62.74 62.7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29 0.85
合 计 2,250.82 569.62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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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作
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
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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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作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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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2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96649376 11000374 2020/11/02
2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23425568 11010150 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作
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
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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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作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林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
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
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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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作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丁俊广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
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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