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民士达: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2023-07-2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5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民士达
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53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3,637,500.00元,扣除
不 含 增 值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908,773.08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46,728,726.92元。截至2023年5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3BJAA5B0210、XYZH/2023BJAA5B029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
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
的募投项目款项并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
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
保函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或保函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工程、
设备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到期后,该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
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将由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兑付完成后,公司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
保荐机构;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
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
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2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
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
速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款项,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
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
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的核查意见》。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