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心传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11-17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3-068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红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0,32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1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及《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0,32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2.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70,326,000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4《承诺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3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继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
事会拟增设 1 名独立董事,现提名王继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王继伟先生,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宇通客
车投资经理、财务经理,宇通集团下属绿都地产财务总监、宇通集团海外市场
部副部长、宇通客车 PMO(项目管理办公室)经理、宇通客车财务中心主任,
卫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
公司副总裁、河南启迪厚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启迪睿视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0,32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利润分配管 0 0% 0 0% 0 0%
/2.06 理制度》
(三) 关于提名王继 0 0% 0 0% 0 0%
伟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耀鹏、杨学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3 年 11 月 2023 年第一次
王继伟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6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