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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汇隆活塞: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10-16  

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3-050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础情况
    2022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大连汇隆活塞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3073 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 6
月 1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52 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公司相关股东关于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条件,其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2023 年 10 月 12
日为触发日。


 二、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
    (1)实际控制人苏爱琴、张勇、李训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李颖、李晓峰出具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
上述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
化,则本人愿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和投资者道歉。
如因此造成公司及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
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
则本人愿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盘,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公司相关股东关于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本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   锁定持股数量   锁定持股比例    原锁定期截止   延长后锁定
号    称       (股)         (%)           日             期截止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1     苏爱琴   51,100,000     28.7968
                                              20 日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2     李颖     19,822,188     11.1706
                                              20 日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3     李晓峰   19,580,960     11.0346
                                              20 日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4     李训发   19,303,493     10.8783
                                              20 日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5     张勇     10,000,000     5.6354
                                              20 日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6     宇德群   4,909,207      2.7665
                                              20 日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12 月
7     段凤武   885,520        0.4990
                                              20 日          20 日


四、备查文件
(一)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函》
(二)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