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骏创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11-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创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骏创科技对原子公司债权偿
债主体变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接获已处置子公司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沃德)
的申请,无锡沃德拟出售其业务、资产和负债,由无锡德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德创)受让,交易各方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资产收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
    依照《资产收购协议》《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安排,无锡沃德所欠
公司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随之转移至无锡德创承继,由无锡德创按照原还款计划
履行还款义务。
    公司基于综合分析,与无锡沃德、无锡德创拟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
议》,同意无锡德创承接前述无锡沃德所欠公司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原无
锡沃德少数股东提供 40%担保,变更为无锡沃德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提供 40%
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科技路 8 号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科技路 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如适用):王明根
    实际控制人:王明根
    注册资本:16,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6,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权转让前为本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后,
不存在关联关系,但 12 个月内视同为关联方
   财务状况:
    无锡沃德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22/12/31)   (2022/12/31)     (2022 年度)    (2022 年度)
   无锡沃德           4,424.26             189.50         3,406.02          185.87

   信用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由于该交易仅作为债务承担主体的转移,不涉及定价政策、依据、及公允性
问题。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锡德创收购了无锡沃德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源等,因此无锡德创承接
了无锡沃德对公司的全部债务并延续本金及利息的安排。各方一致认可,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无锡沃德尚欠骏创科技借款本息共计 21,573,065.30 元,其中
借款本金欠人民币 18,553,687.61 元,借款利息欠人民币 3,019,377.69 元。双方最
终确认借款年息为 4.35%,采用分期还款模式,借款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无锡德创承接该债务,并愿意按公司与无锡沃德约定(还款计划)在法律范围内
承担责任,同时,原无锡沃德少数股东提供 40%担保,变更为无锡沃德实际控制
人直系亲属提供 40%担保。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更稳妥收回债务,公司同意上述债务承担主体转移以及担保的主体的
变更。本次交易对公司收回借款未产不利影响。

                                       2
    五、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前子公
司无锡沃德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待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债务承担主体变更未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
次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飞跃             张 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