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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科创新材: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23-08-15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科
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创新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4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发行普通股 2,0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发行方式为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为 4.6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2,0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83,483,836.09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6,55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序                     实施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用途              总额(调整后)
  号                     主体                       资金金额(2)     (%)(3)=(2)/(1)
                                         (1)
         年产 1.6 万吨
  1      冶炼洁净钢用    公司     97,280,386.09     25,608,108.41       26.32%
         功能复合材料
  合
              -           -       97,280,386.09     25,608,108.41       26.32%
  计
    截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洛阳科创新材料
                  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379900454010639      73,673,735.21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73,673,735.21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变 更 前 拟 投 资 变 更 后 拟 投 资    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用途主要原因
1              年产 1.6 万吨                                       详见下文
               冶炼洁净钢用 97,280,386.09                      -
               功能复合材料
2              年产 6000 吨新                                      详见下文
               能源电池材料
                                             - 73,673,735.21
               用碳化硅复合
               材料生产线
合计                          97,280,386.09 73,673,735.21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因
    1、公司是专业耐火材料供应商,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耐火材料
产品、优质的售后服务方面已积累较强优势,并具备自主研发的专业技术能力。
但公司经营依赖于下游行业(主要为钢铁、建材等高温工业)景气程度,房地
产行业作为钢铁、建材产业链重要的下游消费端,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
我国的房屋销售面积、新开工面积、购地面积分别累计下滑 24.3%、39.4%、
53.4%,导致钢铁、建材行业需求缩小。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结合下游消费链
2022 年供需情况,预计市场需求端利润增长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
降,如按照原募投项目计划继续投资建设,可能存在在一段时间内募投项目收
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同时,结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为了最大
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决定不再建设年产 1.6 万吨冶炼洁净钢用功能复
合材料项目。
    2、近年来,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产量增长明显,锂离子电池已成为新能源
电池行业的主导力量,而钠离子电池量产步伐也已经在逐步加快。坩埚和匣钵
是特种形状耐火材料,是新能源电池材料制备过程中需要的反应载体,在新能
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生产和制备中使用。因此,碳化硅复合材料坩埚和
匣钵在新能源电池材料应用具有必要性。
    公司着眼于下游新能源电池材料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为了优化公司在耐
火材料领域的产品结构,丰富公司耐火材料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盈
利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拟投资建设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
合材料项目,生产碳化硅复合材料坩埚和匣钵,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目前
公司已利用自主研发技术实现试产品的生产,对生产工艺及部分生产设备进行
检验,产品已进入市场测试阶段,生产线中部分生产设备正在进行安装。新项
目产品仍属于耐火材料,未超出公司目前经营范围。
    综上,公司经审慎评估,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
公司股东创造更大利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由年产 1.6 万
吨冶炼洁净钢用功能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
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
                                    材料(以下简称“新项目”)

 实施主体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建设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洛新产业集
                                    聚区京津路东纬二路

 主要假设内容                       年产 4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
                                    合材料坩埚生产线,
                                    年产 2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
                                    合材料匣钵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                         13,198.00 万元

 实施期限                           建设周期为两年,预计 2024 年内完工

    公司拟投资 13,198.00 万元用于新项目,拟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万
元,固定资产 10,198.00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617.00 万元,设备购置
7,681.00 万元,安装工程 1,000.00 万元,其它工程费用 300.00 万元,基本预
备费 600.00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基本费用构成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                         617.00                  4.67
2          设备购置                       7,681.00                 58.20
3          安装工程                       1,000.00                  7.58
4          其他费用                         300.00                  2.27
5          基本预备费                       600.00                  4.55
6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22.73
合计                                     13,198.00                  100



    2、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73,673,735.21 元专项用于新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新项目仍由公
司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严格
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披露使用情况。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特种耐火材料是新能源生产所需,是顺应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经济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公司投资年产 6000 吨
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项目建设,满足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发展和
技术进步的要求。
    (2)新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广阔,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现有主营产品为传统耐火材料产品,受钢铁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较大,
为满足持续增长的要求,公司必须改变产品结构以实现跨越式增长。近年来,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多重需求共同推
动新能源用耐火材料市场空间持续增长,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和带动
公司经济效益。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坩埚
    ①技术来源
    坩埚是特种形状耐火材料,在高温高压环境中用于承载或熔融新能源材料
的容器,其主要作用是在高温环境下实现新能源材料的热处理和制备。它可以
保证材料的纯度和质量,而且不会对材料造成污染。其中,新能源电池负极材
料是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负极材料的坩埚通常由高温陶瓷材料制成,如
碳化硅、氧化铝等,负极材料坩埚能够承受高温和化学腐蚀,同时还能够保持
负极材料的纯度和稳定性,不对负极材料造成污染,从而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
负极材料。
   公司已成功自主研发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技术,研发成功后
的复合材料坩埚用于负极材料的生产,将能满足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高纯度和
高产能的工艺需要,使用寿命较现有普通坩埚大幅提高。
   ②产品特点
   公司研发的新能源用坩埚主要原料为碳化硅、石墨等,不会对新能源负极
材料造成污染,适宜于负极材料的生产;使用过程中,坩埚的气孔率极小,同
时外表涂有釉层隔绝氧气,减少了负极材料氧化,降低了负极材料的比表面积,
有利于高性能负极材料的生产,同时还可大幅度提高坩埚的使用寿命,提高了
负极材料的生产效率。
   (2)新能源电池用碳化硅复合材料匣钵
   ①技术来源
   匣钵是特种形状耐火材料,具有良好的热导性和耐高温性,在高温使用过
程中,热膨胀系数小,对急热、急冷具有一定抗应变性能。对酸,碱性溶液的
抗腐蚀性较强,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其中,新能源电池中的正极材料在制
备过程中需要在高温条件下反应,而且还需要在特定的化学环境中进行,所以
需要把匣钵作为反应容器。匣钵可以承载和保护正极材料,同时还可以提供适
宜的反应条件,保证正极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负极材料作为新能源电池的重要
组成部分之一,在生产过程中,同样需要使用到匣钵。
   ②产品特点
   本产品是以碳化硅、石墨为主要原料,加入适当添加剂,经特殊工艺制备
出的复合材料;密度高、抗热震性能好、强度高、寿命高,适用于正负极材料
的生产;同时该产品在使用中可以抗氧化,大幅提高负极材料匣钵的使用寿命,
可以提高负极材料生产效率。
   5、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耐火材料制品的售价整体上与原材料价格变动保持联动,原材料在公司的
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或下降,会导致耐火材料制品企
业成本相应增加或降低。受环保治理及行业整顿力度的影响,耐火材料上游矿
石开采行业可能存在地域性或阶段性的限产、停产情况,从而可能导致耐火材
料的原材料价格产生波动。
   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出现上涨趋势,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进
而可能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2)产品质量的风险
   新项目产品是特种耐火材料,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和制备,主
要功能是作为正极、负极材料的反应承载体。由于在使用中产品与正极、负极
材料直接接触,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或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可能造成寿命不足,
带来经济损失。
   产品质量是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保障及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公司始终
对产品质量保持高度重视,公司已把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
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入库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
制度和检验程序,争取将质量问题在产品出厂以前予以排除,但如果未来公司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不能对全生产链条的各个环节保持有效的控制并最终导致
产品问题,则有可能会面临产品召回、赔偿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及
经营业绩。
   (3)下游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我国新能源行业整体快速增长,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产能也快速提升,但
面临的形式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出现产能过剩
的问题,有可能会造成公司产品利润降低,继而影响经营业绩。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1、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
   新募投项目属于耐火材料行业领域,应用于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和制备。
目前国内正极材料行业所使用的匣钵材质较多,但在制备磷酸铁锂的过程中,
普遍使用碳化硅质匣钵。目前国内负极材料行业所使用的匣钵和坩埚材质主流
为碳化硅或石墨质,使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的匣钵和坩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2、项目产品的竞争情况
    新项目产品竞品企业目前均处于产能不足或项目初始阶段,产品竞争较少。
    3、项目的市场前景
    (1)特种耐火材料市场需求和规模将持续扩大
    碳化硅复合材料匣钵和坩埚是正负极材料生产制备过程中承载体的首选耐
火材料。随着我国新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和能源转型进程的加快,高品质的正负
极材料的需求越来越大,高品质正负极材料的产量会逐年增加。当前,正负极
材料生产逐步趋于连续化,新能源电池材料用坩埚和匣钵的需求量将会越来越
大,其市场潜力将十分巨大。
    (2)下游行业处于高速增长期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数据,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约为 705.8
万辆,同比增长 96.9%,全国储能锂电累计装机增速超过 130%。随着新能源市
场的高速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出货量也将处于高速上升期。公司具有完备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体系,迎合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的快速增长
市场需要。
    4、本次项目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新募投项目产品碳化硅复合材料坩埚、匣钵仍属于特种耐火材料,下
游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和制备,未超出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从长远
发展来看,本次投资建设新的生产线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持续经营实力,提升经济效益。
    5、项目选址及拟占用土地的面积
    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公司现厂区内,主要利用原有已建成 4#车间厂房、原
有已建成 1#车间厂房及 4#车间厂房部分改扩建、新建 3#车间厂房和原有 2#车
间厂房部分改扩建。新增及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2 万平方米。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综合考虑主营业务情况、下游市场需求发展
趋势、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所做出的适当调整。一方面公司可以将
现有耐火材料技术应用到新能源材料市场,为公司发展谋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现有的生产制造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此次调整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已
取得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并
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洛阳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批准项目建设。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创新材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科创新材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创新材《公司章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科创新材本次募集资金通途变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