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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康普化学: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3-106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74,517,262.4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5,275,131.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328,5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4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
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12 月 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2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
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 7 号
    联系人:张渝
    电话:023-40716564
    传真:023-40717027



六、备查文件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