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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洋赛车: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20  

    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3-109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继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957,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累计投票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累计投票制度》 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1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告编号:2023-1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57,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成、王起杭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