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迅安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6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 318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为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5,010,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11%。


    其中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68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含 8,000 万),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即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后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新增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4,000 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承诺管理制度》(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10,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伟、陈威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