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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大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7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8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内蒙古大唐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
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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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
股权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审议
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振华、谢晓燕、张剑
                                                     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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