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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瑞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6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焦广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粟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需求,为
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
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
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变更为“河北省衡
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及“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工业大道 388 号”。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是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为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
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
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
(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
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