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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瑞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6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迟国敬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隋平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王志勇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并就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谷红军先生申请辞
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迟国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志勇先生
(召集人)、隋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
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河北瑞星燃气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需求,为
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
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
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变更为“河北省衡
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及“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工业大道 388 号”。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
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
(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迟国敬、隋平、王志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该行
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