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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汉鑫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纪律
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汉 鑫科技 股份有 限 上市公司                /
公司(以下简称“汉鑫科
技”)
刘文义                   董监高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颖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规事实:
    汉鑫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并于 4 月 21 日披
露相关修正公告。汉鑫科技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修正公告中相关
数据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其中净利润差异幅度为 174.85%,扣非后净利润差
异幅度为 251.68%,且涉及盈亏性质交化(由盈转亏),但其未及时披露修正公
告,迟至 4 月 21 日与 2022 年年度报告一同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汉鑫科技未能审慎确认收入,导致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
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1.5 条、第 5.1.1 条、第 6.2.4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文义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杨
颖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汉鑫科技前述信息披露违
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5.1.1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
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汉鑫科技、刘文义、杨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因上述违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日后
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 号》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