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智新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48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董事李良伟、孙绍斌因出差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李良伟、副总经理孙绍斌因公出差,未列席会议。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公司的运营和治理情况做出具体
报告,并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444,818.79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6,100,000 股,根
据扣除回购专户 678,395 股后的 105,421,60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9,066,258.03 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
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 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 2022 344,000 100% 0 0% 0 0%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八) 关于 344,000 100% 0 0% 0 0%
2023-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言、郭琳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三)法律意见书。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