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信永道: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3-08-17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3-072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3】第 012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信永道)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你公司披露《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
关联交易)公告》,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 2,000 万元,参与
设立“大连臻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出资比例为 10%。该投资基金管理人为臻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合基金”),系持有你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房基金(大连)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
根据你公司披露文件,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
为主。
请你公司:
(1)说明与关联方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
合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说明目前是否已有明确的投资计划
或者投资标的。如有,请披露投资标的所属行业、所从事的主要
业务,是否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
(2)结合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状况,说明参与设立该投资基
金是否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说明该投资基金的管理运作模式,包括其管理和决策
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人员委派情况;
(4)结合公司出资比例情况,说明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地
位及权利义务、对拟投资标的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是否对该基
金构成控制;说明相关合伙协议条款关于决策事项的约定是否具
有商业合理性;
(5)说明投资基金的获利模式、投资收益的分配安排以及
后续各方的主要退出渠道。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3 年 8 月 24 日
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
露。
特此函告。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