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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信永道: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3-074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郁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967,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2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和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67,8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67,8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公司《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3)。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拟变更公司
   2                          34,467,817         100.0000%         当选
              董事》的议案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拟变更公
   2                          34,467,817         100.0000%         当选
           司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宇坤、王祺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林光       董事      离职     2023 年 8 月 2023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宇                              31 日        时股东大会
彭韵       董事      任职     2023 年 8 月 2023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31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