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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信永道: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3-106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信永道(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884 号),同意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 7
月 3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75 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公司相关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相关条件,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2023 年 10 月 30
日为触发日。
二、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限售承诺
    本承诺方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承诺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不可撤销
地承诺如下:
    1、本承诺方同意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对本承诺方全部股份予以锁定,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交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方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承诺方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承诺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
亦不以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
    5、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承诺方将根
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配等
原因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7、承诺方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
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承诺人减持行
为有任何规定,则承诺人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并
出具补充承诺。
(二)直接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限售承诺
    本人作为直接持有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关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
安排,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自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对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予以锁定,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
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亦
不以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
    4、本人下列期间承诺不买卖本公司股票:
      A、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 10 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直至公告日日终;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5、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
司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6、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7、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配等
原因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8、承诺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
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承诺人减持行
为有任何规定,则承诺人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并
出具补充承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补充承诺
    本承诺方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承诺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不可撤销
地承诺如下:
    1、本承诺方同意自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
日对本承诺方全部股份予以锁定,并自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承诺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
亦不以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
    3、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承诺方将根
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4、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配等
原因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5、承诺方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
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承诺人减持行
为有任何规定,则承诺人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并
出具补充承诺。
    6、 本承诺方曾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限售承诺,与本承诺存在不一
致的,以本承诺为准。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收盘,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 10.38 元/股,公司相关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
 发,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锁 定 持
                      锁定持股数量                                延长后锁定期截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 例 原锁定期截止日
                          (股)                                  止日
                                      (%)
       北京众邦融鑫
       信 息技术中
 1                        8,949,000   14.3990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心(有 限合
       伙)
 2     刘景郁             7,511,500   12.0861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3     王弋               5,214,500    8.3902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4     姚航                 864,500    1.3910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5     李宏伟               474,500    0.7635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6     吴文                 175,000    0.2816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7     李凯                 160,000    0.2574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8     韩占远               119,684    0.1926 2026 年 7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9 日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