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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明阳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5 人,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36,269,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36,259,96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 2022 年
 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工作情况,以及对 2023 生产经营的预
测和计划,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3〕2500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3〕2500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202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拟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
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 2023 年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于 2023 年度利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次可用于投资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单
笔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续期及新增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 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含新增及续展),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银行签订
协议后 1 年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
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
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1,600,000.00 股,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 29,979,6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
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69,9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2
 十二    年度权益分派预    10,000       100%    0          0%    0          0%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梦泽、邵婷婷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国浩(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