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邦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05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张兆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一致认为,张兆钱先生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张兆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徐彦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核查徐彦武先生的个人履历和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徐彦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江苏省常熟虞
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辖区内投资建设“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
件项目”是公司针对未来发展做出的长远规划,是公司基于业务规划和项目具体
投资环境等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策。该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规划,同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刘德运、赵纯永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