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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邦德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9-27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5:00—2023 年 10 月 1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171          邦德股份      2023 年 10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3)。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告编号:2023-06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
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
告编号:2023-069)。


          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承
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
编号:2023-072)。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3-076)。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3-078)。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80)。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累
积投票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82)。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
告编号:2023-07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人
  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
    5、股东可以现场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8:30-9:3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兴达路 5 号(桥头医院东)威海
   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盛红春     联系电话:0631-5528111    传
   真:0631-5528556     董秘邮箱:shenghongchun@bdcooling.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