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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邦德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国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89,497,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5,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薛成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 3 人,出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

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承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
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累积投票制度》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公告
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
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497,7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
  七                              320,874   100%   0    0%     0      0%
             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北、李志强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