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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原股份: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行使完毕。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
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截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日终,国海证
券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
公司股票 157,213 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842,787 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
扩大至 22,842,787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148,870,000 股增加至 151,712,787 股,发
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6%。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
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
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华原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 300 万股
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登记于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南宁科创天厚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
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
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 年 5 月 15 日)起锁定 6 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将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32 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
                        本次发行前
                                          选择权行使前)         择权行使后)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持股比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例
一、限售流通股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
                                                                                    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减持公开
       广西玉柴机器                                                                 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                       控 股 股
  1                 73,120,000 56.74%     73,120,000   49.12%   73,120,000   48.20%
       集团有限公司                                                                 4、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 东
                                                                                    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自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发生之日
                                                                                    起,至违法违规情形消除后 6 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
                                                                                    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
                                                                                    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后 12 个月内,本公司自
                                                                                    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限                      备注
                                            选择权行使前)         择权行使后)
                                                                                                                                     持    股
       华盛企业发展
                                                                                                                                     10% 以
 2     (深圳)有限公 32,400,000 25.14%     32,400,000   21.76%   32,400,000   21.36%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 的 股
       司
                                                                                                                                     东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
                                                                                      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 董事长、
 3     邓福生           300,000   0.23%        300,000   0.20%      300,000     0.20%
                                                                                      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公开发 总经理
                                                                                      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
                                                                                      5、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
                                                                                      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自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发生之日
                                                                                      起,至违法违规情形消除后 6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
                                                                                      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之日起,至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
                                                                                      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限                       备注
                                          选择权行使前)         择权行使后)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
                                                                                   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董事、董
                                                                                   3、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4     黎锦海         160,000   0.12%        160,000   0.11%     160,000     0.11%                                                  事 会 秘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书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公开发
                                                                                   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 次 发
       广西农垦产业
                                                                                                                                   行 的 战
 5     投资发展中心        0    0.00%        375,000   0.25%    1,500,000    0.99%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略 配 售
       (有限合伙)
                                                                                                                                   对象
                                                                                                                                   本 次 发
       广西产投资本
                                                                                                                                   行 的 战
 6     运营集团有限        0    0.00%        375,000   0.25%    1,500,000    0.99%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略 配 售
       公司
                                                                                                                                   对象
       南宁科创天厚                                                                                                                本 次 发
 7     一号创业投资        0    0.00%        250,000   0.17%    1,000,000    0.66%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行 的 战
       基金合伙企业                                                                                                                略 配 售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限                        备注
                                             选择权行使前)         择权行使后)
       (有限合伙)                                                                                                             对象
小计                  105,980,000 82.24% 106,980,000 71.86% 109,980,000        72.49%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22,890,000 17.76%     41,890,000 28.14%    41,732,787   27.51%                                       -           -
合计                  128,870,000100.00% 148,870,000 100.00% 151,712,787       100.00%                                      -           -
注:以上数据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上表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数量未考虑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将本次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考虑在内。


       特此公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
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