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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天马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 15:00—2023 年 7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1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71            天马新材       2023 年 7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 1105 号公司会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作为
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
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
马新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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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鼓励对公司
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在综合考虑员工
的职务、对公司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考量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
会拟提名王世贤等共 13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天马新材: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9)。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天马新材: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55)。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对公司和激励对象进行
年度考核和计划实施的管理依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天马新材: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61)。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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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0 人,包括公告本
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天马新材: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3-05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授予价格、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如需)、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天马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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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的《天马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三、四、五、六、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三、四、五、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代理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 1105 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371-6894285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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