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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宁新新材: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6-29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
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 2022 年 12 月 15 日做出了《关于破发后稳定股份的承诺》,并已在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1、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两个月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以下简称“破发稳价触发条件”。若因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不具可比性的,收盘价应
作相应调整),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2、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
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6 月 29 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拟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
发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