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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宁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7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客观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孟凡景先生、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相
关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发现相关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
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此次薪酬调整基于参考同行业及地区上市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谢峰、郭东、李专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