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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宁新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936,8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35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6982.00
万元变更为 9309.34 万元,同时拟对《公司章程》涉及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936,3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修改和完善了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后内部
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
制度》《授权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936,3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4,88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独立董事谢峰先生、郭东先生辞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选举 2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现提名汪军民
先生、孟凡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936,3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4,88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拟调整公司
部分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实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7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936,3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4,88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关于修订公 504,880 99.9011%             500     0.0989%     0       0%
         司在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的公
          司治理制度的
              议案》
 (三) 《关于选举公 504,880 99.9011%          500   0.0989%   0     0%
          司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调整公 504,880 99.9011%          500   0.0989%   0     0%
          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路、王一鸣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部分议案未分项表决不影响表决结
果的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汪军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7 月 2023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民                               25 日       时股东大会
孟凡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7 月 2023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景                               25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