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五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永顺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姚亮律师、王兴柱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作为经办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 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 东大会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4.1.19 条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发布了《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 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在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德明主持,就《股东大会通 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3,312,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582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3,105,4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1.5054%;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6,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 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结束后,结合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3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 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岗大道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4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5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309,059 股、反对 322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 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以下无正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