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永顺生物: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谭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少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欧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建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任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庄学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事人员履历
庄学敏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财经大学广东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后导师,广东省会计
领军人才,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美国注册管理
会计师(C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
广东财经大学智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1992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就职于湖南华南
光电仪器厂,担任会计;2000 年 3 月至 2001 年 1 月就职于高石石材(深圳)有限公司,担任
会计主管; 2005 年 8 月至今,广东财经大学教师,曾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审计处处长助理。
(三)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梅双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国忠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监事人员履历
陈国忠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经济师。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宝安远大实业公司,先后担任
出纳、财务会计、主管、经理;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三保养猪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会计、广州办事处经理、财务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省现代
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兼审计部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兼任广东省现代
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
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
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
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