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东和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0-3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5 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20,000,000 股,
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73,6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2,445,811.43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用 划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序号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途 (调整后) (3)=(2)/(1)
(2)
(1)
二氧化碳捕
辽宁东和
集纯化及轻
新材料股
1 烧氧化镁清 11,444.58 0 0%
份有限公
洁生产建设
司
项目
辽宁东和
补充流动资 新材料股
2 3,800 3,800 100%
金 份有限公
司
合计 - - 15,244.58 3,800 24.93%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辽宁东和新
中 国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286983424082 44,812,678.19
司鞍山海城支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中 信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8112901013200904450 97,730.24
司鞍山海城支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中 信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
司鞍山海城支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兴 业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423010100100339272 9,975.70
司鞍山分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兴 业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423010100200469732 30,335,649.95
司鞍山分行
限公司
辽宁东和新
盛 京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材料股份有 0990100102000003801 20,121,424.51
司鞍山新兴支行
限公司
合计 - - 115,377,458.59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因公司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及轻烧氧化镁清洁生产建设项目用地尚未完成土
地出让相关程序,因此项目尚未开始进行实际建设,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了暂时
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决策程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不适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提升综合收益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