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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8)。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
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
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
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全体股东
或股东代表 2023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