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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沪江材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0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育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086,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086,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见证律师徐其干、侯越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董事会
 的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具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具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及《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8,352,717 股,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
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01,163.02 元,转增 24,176,358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H10108
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2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分析 2023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
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内容包括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机构设置情况、董监高任职履职情况、决策
程序运行情况、治理约束机制等,并同时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
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
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H10110
号《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
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上(www.bse.cn)披露的《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存在外币结算业务,需要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为减少汇率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远
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
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用于以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前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相关协议
文件及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86,6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      0        0.00%       0        0.00%       0        0.00%
          2022 年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其干、侯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