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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沪江材料: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3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满足全资子公司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沪江”)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公司拟对惠州沪江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惠州沪江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8,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
增资事项需报惠州沪江当地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工商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
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对惠州沪
江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占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6.03%,净资
产的 6.89%,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不
满足本制度第八条标准,但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2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6.03%,净资产的 6.89%,本
次交易。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符合《公
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要求。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董事长签批同意了《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的决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需报惠州沪江当地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工商管
理部门登记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改变惠州沪江的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惠州沪江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8,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 日
    (3)注册地址: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地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科创中心(一
期)科创楼 601 号
    (4)法定代表人:章澄
    (5)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制造;新型膜材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6)财务情况:惠州沪江目前正处于厂房施工建设期间,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0,544,139.22 元,负债总额
68,175.84 元,净资产 30,475,963.38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437,810.66 元。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惠州沪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
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惠州沪江的管控,积极防范上述风险,确保公
司利益不受损害。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发
展来看,本次增资有助于惠州沪江未来发展,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具有积极作
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签批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沪江
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的决定》。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