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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鸿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8-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智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智科技”、“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对鸿智科技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因公司拟与杭州海外海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本次需新增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预
                                                                                           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主要交   原预计金     累计已发     新增预计发       调整 后预计    上年实际     上年实际
类别       易内容   额           生金额       生金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
                                                                                           的原因
购买原材
                                                                                           向关联方
料、燃料   购买产
                     20,000.00          —    3,100,000.00     3,120,000.00          —    购买原材
和动力、   品
                                                                                           料等
接受劳务
           销售产
                                                                                           向关联方
出 售 产 品、水
                                                                                           支付水电
品、商品、 电费及    50,000.00     8,708.17        10,000.00     60,000.00     23,927.53
                                                                                           费及物业
提供劳务 物业管
                                                                                           管理费等
           理费
委托关联
人销售产      —            —          —               —             —           —    不存在
品、商品


                                               1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       —           —           —             —             —           —    不存在
产品、商
品
            租赁房                                                                        向关联方
其他                 330,000.00   213,085.68    165,000.00     495,000.00    319,628.52
            屋                                                                            租赁房屋
        合计         400,000.00   221,793.85   3,275,000.00   3,675,000.00   343,556.05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瑞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尚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66069285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长乐工业园东乐路 8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冯胜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18.705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0-12-21 至 2060-12-20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五金、钣金、塑料制品、线束、LED灯具、LE
       D驱动器、变压器及配件、镇流器及配件、触发器及配件、电光源产品及配套灯
       具、电光源配件。(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杭州海外海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143349365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长乐工业园东乐路 8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冯胜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2
    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期限:1995-03-31 至 2045-03-3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
出口;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喷涂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独立董事俞俊雄、杨闰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事
项前,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所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3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瑞尚照明、海外海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往来属于正常的商业交
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按照
公司合同审核流程规定执行。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瑞尚照明、海外海的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协商定价,参考
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
格,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本次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瑞尚照明进行租赁房屋交易、与海外海进行商品买卖交易为正常经营
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性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国海                    杜     宪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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