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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鸿智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3-08-28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鸿智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7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16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28 元/股,发行股数为 10,434,783,募集资金
总额为 138,573,918.2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073,047.31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00,870.93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
XYZH/2023GZAA3B013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0,937.47             6,670.5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0.81             2,744.96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2,134.58
                 合计                    18,938.28            11,550.09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俞俊雄、杨闰就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独立董事俞俊雄、杨闰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
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
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俞俊雄、杨闰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