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绿亨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1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2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 167 号 8 层 8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铁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等方
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8,34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4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郭志荣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
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资金
总额不少于 1,500 万元,不超过 2,000 万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
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及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4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九) 《关于 839,900 100.00% 0 0.00% 0 0.00%
修订<利
润分配
管理制
度>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二)律师姓名:邓燕、高笑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