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视声智能: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2023-11-23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0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1 月 1 日,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
了《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回购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证
券账户开户及资金账户开户,尚未实施回购计划。
(一)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广州视声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和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二)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结果
公司《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6)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为: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资金使用完毕;
3. 其他终止条件:
如果在回购期限截止日前,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超过本次回购价
格上限,且实际已回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则本次回购方案
自动终止。
2023 年 11 月 20 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均高于本次发行价 10.30 元/股,已达到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
因此,公司本次股票回购终止。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4.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