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花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12-26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6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15:00—2024 年 1 月 1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95         花溪科技       2024 年 1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
定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108)。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
定,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10)。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1)。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
定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2)。


          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
定公司修订了《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3)。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
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
定,公司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5)。


          审议《关于提名孟凡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规定,提名孟凡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北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四)、(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新乡市西工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史守义;联系电话:0373-20878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