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725,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7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完成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审计报 告,董事会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能严 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张律伦、王志方对 2022 年年度 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0,334,408.16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86,669,654.86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 本为 84,001,09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00,163.5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 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第一个股票解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需注销回购 40%的 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1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14%;反 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86%;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跃忠、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学群、蔡大胜、张帆、 陈娟芳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实施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鉴于第一个股票解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需注销回购 40%的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 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 1 名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8,400.1090 万股减少至 8,271.4690 万股。公司拟变 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回购计划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 股票回购相关的全部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16,7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股数 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十 《关于 20,000 70.4225% 8,400 29.5775% 0 0% 二) 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李雪玲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